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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送日期:2015年7月13日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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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的销售协议,该机构将出售公司旗下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7月15日起设立趋势領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015年7月1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证券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见平安证券相关规定。
3、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
3.1 投资者在平安证券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具体处理规则请遵循平安证券相关业务规定。
3.2 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在公司网站( )上公布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3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事宜
(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8
网址:
(二)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消费者热线:
网址:
四、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姿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蕞低收溢。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己任。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的风险,仔细考虑、审慎决策,做一个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别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3 日
2023-08-03 12: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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