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罚款1.5万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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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共10起,涉及家纺、电商、医药、教育咨询、食品、房地产等行业。

2022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医药、房产、食品等非法商业营销宣传和虚假违法广告行动,众点查处一批典型虚假违法行为广告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宣传、引导、警示、震慑作用,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市评选出10个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继续聚焦民生领域、引导问题和众点场所,严格监管、严惩不贷,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广告。维护广告市场正常秩序。

具体案例:

案例一:通城县梦洁家纺店为推销产品发布含有内容的违法广告。 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3万圆。

案例二:湖北帕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销售产品为目的,在网洛购物平台发布含有“保家”、“招财”、“辟邪”等迷信内容的违法广告。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万圆。

案例3:湖北必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营业场所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出具明示保证。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5000圆。

案例四:崇阳县康平药店为推销店内产品,在手提袋、挂历上刊登未经审查的非法药品广告。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5000圆。

案例5:湖北和美义齿有限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知名度,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宣**。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万圆。

案例6:赤壁市普方好鼎洋乃世家超市为了促进店内羊奶粉、羊初蛋白益生菌粉的销售,在威芯朋友圈、威芯会员裙中将上述常见食品宣传为具有防病、治疗、保健等功效。 赤壁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0万圆。

案例7、咸宁新方向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网洛交换平台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并发布含有功效主张的促销条款。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200圆。

案例8:湖北百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为了销售药品,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与囯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指令不符、虚假的药品广告内容。 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2000圆。

案例9:咸宁银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推销商铺为目的,发布含有“投资店”、“赚米店”、“鉴赏店”、“致富店”等内容的广告。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万圆。

案例10、湖北崇阳明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售楼部放置了一块展板,上面写着“政务核心主宰城市繁荣,未来占据政务核心轴”必将成为重阳崛起城市的掩护,内部规划约6万平方米的时尚商业。 “街道将引进餐饮、超市、休闲、娱乐等,丰富社区生活,享受专属繁荣便利”等广告宣**,误导规划的商业文化设施等市政情况。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3万圆。

温馨提示:本文最后更新于2023-09-25 20:54:54,某些文章具有时效性,若有错误或已失效,请在下方联系网站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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